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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京福斯特科技有限公司长三角环保型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京福斯特科技有限公司长三角环保型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福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6日-2020年7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人:张工

联系方式:17766089440

南京福斯特科技有限公司阶段性验收.pdf

南京福斯特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意见.pdf

南京福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