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沂市宏润石英硅微粉有限公司阿湖镇宏润硅微粉年产20000吨石英砂、5000吨硅微粉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阿湖镇宏润硅微粉年产20000吨石英砂、5000吨硅微粉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新沂市宏润石英硅微粉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2021年元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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