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京宏翔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成品玻璃再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建设单位:南京宏翔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袁如意
联系方式:15152805537
南京宏翔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成品玻璃再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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