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展示

Information Display

首页 > 信息公示 > 环评公示环评公示

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论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悦华汇景护理院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佳营东路6-4号1号综合楼3楼

投资总额:12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

工作制度:年运行365天,两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

护理人数:护理床位50张,护理工作人员定员为20人

主体内容:设置50张护理床位,最多容纳护理人数为50人。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


本项目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洗衣废水一起经小型医疗废水处理(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装置再处理,混合废水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网管,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运粮河。

2、废气


本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全过程均密闭,正常运行情况下没有恶臭及其他污染物排放。为了防止设备故障等不正常工况出现,要求本项目周边恶臭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很小。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规定;生活垃圾排放及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的相关规定。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当地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在认真实施本次环评所提出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保投资后,各项污染物均可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所在地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同时本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事故风险水平可被接受。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按照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治理后是可行的。

四、公示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于公告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2022年2月18日至2月24日。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书面意见时需要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五、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江苏晓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电话:18068800721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中惠大厦

日期: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