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展示

Information Display

首页 > 信息公示 > 环评公示环评公示

环评公示

国彪电动车辆(江苏)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摩托车配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国彪电动车辆(江苏)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摩托车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国彪电动车辆(江苏)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徐州市沛县鹿楼镇工业园北区一期1号2#、1#

项目概要:本项目已于2023年2月15日取得沛县行政审批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沛行审备[2023]39号),项目代码2302-320322-89-01

-997896,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电动摩托车车厢车架及配件6万套的生产能力。根据企业提供的“项目实际用地面积证明(见附件4)”可知,项目建设实际用地面积18180m2(约27.27亩);项目总投资约为8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16162m2。项目产品为电动摩托车车厢车架及配件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彪电动车辆(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沛县鹿楼镇工业园北区一期1号2#、1#

联系人:范存辉

电话:13854353982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晓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东吉大道1号(南京)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52718280

电子邮箱:xmhb2017@sina.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链接中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承诺对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对外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国彪电动车辆(江苏)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

02-01国彪电动车辆(江苏)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摩托车配件项目环评表A-202308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