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伟之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商用显示器结构件及成套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商用显示器结构件及成套设备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市伟之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扬州市高邮市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兴区路
项目概要: 扬州市伟之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主要生产家电、电力设备等外箱,租赁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0套商用显示器结构件。目前项目已取得高邮市数据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文件,备案证号:邮数据投资备〔2025〕1589号。本项目仍在筹备阶段,未开展生产,不涉及未批先建。本项目厂内不设实验室。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州市伟之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高邮市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兴区路
联系人:吴昊
电话:15152773999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淮安晓牧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8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7-83938280
电子邮箱:xmhb2017@sina.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链接中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承诺对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对外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扬州市伟之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
02 正文-扬州市伟之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商用显示器结构件及成套设备制造2025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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