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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南京铖联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医疗个性化齿科产品产业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医疗个性化齿科产品产业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铖联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凤山路115号南京医疗器械产业园云溪医谷21幢

项目概要:南京铖联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为了迎合市场对医疗个性化义齿、个性化种植桥架等的需求,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在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凤山路115号南京医疗器械产业园云溪医谷21幢建设医疗个性化齿科产品产业基地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89平方米,购置激光打印机、压膜机、五轴切削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万份齿科产品的生产能力。正畸矫治器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后期如建设需另行环评。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铖联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凤山路115号南京医疗器械产业园云溪医谷21幢

联系人:孙智璠

电话:13390917717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淮安晓牧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8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7-83938280

电子邮箱:xmhb2017@sina.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链接中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承诺对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对外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南京铖联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

02 正文-公示稿-南京铖联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医疗个性化齿科产品产业基地项目202508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