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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341 省道溧水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341 省道溧水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42-202043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人:张工 

联系方式:17766089440

341省道环保验收.pdf

341省道验收意见.pdf